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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医疗缺陷上个“保险”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2月7日 《健康时报》 2006.12.07
     在很多国家,医生尽管和医院发生工作关系,但其利益却是和保险公司直接挂钩,病人找医生看病,然后到保险公司报销,包括医疗缺陷,也可能由保险公司来埋单。

    医学是一门仍在探索的科学,医生面临的病人个体差异很大,诊疗过程时刻存在犯错误的可能。因此,有些医生感叹,如果把每个医疗过程倒过来分析,大多数能发现治疗过程中的某些不足。为此,美国医学会发表公告指出:公众必须认识到医生也是人,也会犯错误,把所有医疗缺陷的责任都归结到医生身上是不公正的。有资料显示,即使在医疗技术更发达的西方国家,医疗缺陷的发生率仍高达10%~15%,比一些恶性疾病造成的死亡人数都多。

    但我们目前对医疗缺陷还缺乏理性的态度,医生对自己的医疗缺陷有种神经质的忌讳。与此同时,我们国家对医疗缺陷缺乏一个切实可行的应对办法。飞机失事,国家有一套赔偿标准来安抚家属,可是对医疗缺陷却没有明确的赔偿标准,于是医疗纠纷中的争执和天价赔偿屡屡见诸报端,这更加剧了医务人员对医疗缺陷的逃避。

    而且,当前医生和医院的隶属关系,使得某个医生的过失,成为某个医院的过失。一旦发生了赔偿,一般也需要医院承担大部分。医院在共同利益的作用下,对医生过失的监督和监管力度往往要大打折扣。相比起来,国外医生的独立执业的管理方式就显得合理些。在很多国家,医生尽管和某些医院发生工作关系,但其利益是独立的,和保险公司直接挂钩,病人找医生看病,然后到保险公司报销,包括医疗缺陷,也可能由保险公司来埋单。可是一旦某位医生经常遭到患者投诉,赔偿超过一定数量的时候,保险公司就可能和该医生解约,而医生一旦失去了保险公司的支持,就意味着病人找他看病没有保险公司报销,那么一般也就很少有患者会找他,他也很难和医院签订工作合同。这种医生自己为自己负责的模式,既可以增强医生的责任感,也可以避免医院和医生因为利益关系,玩“猫腻”共同应付患者的情形。, http://www.100md.com(煤炭总医院副主任医师郑山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