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上海预防医学》 > 2010年第3期
编号:11939114
缺陷消毒产品收回模式的构建与实施(2)
http://www.100md.com 2010年3月1日 《上海预防医学》 2010年第3期
     3.3试点连锁药房通过收回模式的实施,提升了管理能力

    连锁药房门店经营的产品均在总部备案,当卫监部门检查任何一种消毒产品时,均无法当场提供相关产品证件,只能由药房总部派人专程提供证件。如果多个基层卫监部门在同一时间在不同地域检查同样的产品时,药房总部也必须到不同地域的卫监部门来回进行解释,为此,连锁药房总部也颇感费时,耗力。试点连锁药房实施“收回模式”后,卫监部门已掌握其所经营消毒产品索证情况。当卫监部门检查其下属门店时,如查见有消毒产品不在所提供的名单之列,即可有针对性地向药房总部提出索证检查,节约了试点连锁药房的管理成本。

    试点药房总部通过来自卫监部门的产品信息反馈,既增加了索证把关的方式,又同时提升了对新进产品的鉴别能力,更有效地阻止了缺陷消毒产品进入其销售环节 ......
上一页1 2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3151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