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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633654
重组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剂静脉溶栓治疗脑梗死的作用观察(2)
http://www.100md.com 2015年9月5日 《中外医学研究》 201525
     1.2 纳入标准和排除标准

    1.2.1 纳入标准:年龄18~80岁;发病<3 h;无明显意识障碍;脑功能损害的体征持续存在超过1 h,且比较严重(NIHSS评分7~22分);头颅CT检查(-);患者本人或其家属知情同意并签字,符合伦理学原则[3]。

    1.2.2 排除标准:既往有颅内出血,包括可疑蛛网膜下腔出血;近3个月有头颅外伤史;近3周内有胃肠或泌尿系统出血;近2周内进行过大的外科手术;近1周内有不可压迫部位的动脉穿刺;近3个月有脑梗死或心肌梗死史,但陈旧小腔隙未遗留神经功能体征者除外;严重心、肾、肝功能不全或严重糖尿病者;体检发现有活动性出血或外伤(如骨折)的证据;已口服抗凝药,且INR>1.5;48 h内接受过肝素治疗(APTT超出正常范围);血小板计数<106/mm3,血糖<2.7 mmol/L;血压:收缩压>180 mm Hg,或舒张压>100 mm Hg;妊娠;不合作。

    1.3 方法

    溶栓组给予rt-PA(爱通立,Actilyse,rt-PA,德国勃林格英格翰国际公司生产),总量0.9 mg/kg(最大剂量为90 mg),先静脉推注10%(1 min内),余量溶于0.9%氯化钠注射液250 ml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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