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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769270
医疗干预对损伤程度鉴定与伤残等级评定的影响(2)
http://www.100md.com 2016年2月25日 中外医学研究 2016年第6期
     根据以上案例资料,以现行《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版)》中具体要求,可直接将该名患者损伤程度鉴定为轻伤。但也有资料中分析认为,若本案例中患者无法及时就医,或急诊诊断出现失误,延误治疗时机,则患者胃壁创口非常有可能在胃肠道蠕动因素的作用之下导致胃壁全层受累,出现破裂/撕裂现象,而此时按照鉴定标准,该名患者的损伤程度则鉴定为重伤。

    3 医疗干预对伤残等级评定的影响

    有关资料中认为,导致疾病发生的因素非常多,包括生物性因素、理化性因素、遗传性因素以及社会性因素等[6]。某种疾病的发生、发展与多种因素相关,并且同一种原因也可能诱发多种疾病。换言之,临床多数疾病由于病机、病因复杂,故而难以在第一时间得到准确的诊断。故而,医疗干预会对患者产生何种类型的影响,这一问题是难以得出准确答案的[7-8]。从伤残等级评定的角度上来说,医疗干预行为对评定结果所产生的影响可综述如下。

    3.1 在伤残赔偿案件中考虑医疗干预因素的意义

    在民事案件中,赔偿责任的确认与归属多需要遵循“归责原则”的基本要求。因此,若导致患者致伤的加害人为2名或2名以上,则要求分别确定多名受害人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以及对患者机体所造成的损伤后果[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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