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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790570
胎儿系统超声检查与常规产科超声检查对妊娠期胎儿畸形的诊断价值分析(2)
http://www.100md.com 2020年11月15日 《中外女性健康研究》 202022
     胎儿系统超声检查方法如下:于孕妇孕周11~13+6周和20~24周开展检查,取其仰卧体位,11~13+6周时,详细检查胎儿的头臀长度,将胎儿整体放大,多次对其头臀长进行测量,选取平均值。颈后透明层诊断,胎儿头部与胸部图像获取后,进行局部放大,测量颈后皮肤的厚度,多次测量后取最大值。20~24周时,面部与颅脑检查,全面扫查胎儿头部及颜面部,对其侧脑室与小脑的水平横切面进行测量,并依据双耳、双眼球、上下唇以及颅内结构进行评估;心脏检查,全面扫查胎儿的心脏,获取其左右室流出道、心尖的四腔心以及三血管气管的切面图,检查其心脏所处位置,观察其三尖瓣是否存在反流现象。查看其胸腹部,方式为平移,全面扫描其腹部直到尾侧,确定胃泡的具体位置、实际的大小、形状,查看静脉导管是否完整,查看腹壁是否完整。脊柱检查,扫查脊柱的连续性及完整性,肢体检查,连续扫查四肢的完整性及有无异常存在。妊娠20~24周,检查胎儿头颅情况,脊柱是否连续、是否完整,颜面部是否发育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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